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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组部《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和《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青年人才,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及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北京农学院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对参加过人才京郊行、博士服务团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推荐人选(具体申报要求及程序请咨询学校人事处徐月老师)。

二、新项目申报程序

(一)符合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条件个人需于2016年5月23日-5月30日期间通过登陆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二)2016年5月31日前,个人项目申请人将《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表》、(需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网上填写、打印),交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申报条件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建议人选。建议人员名单提交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同“申报表”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三)6月8日前,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完成网上推荐,提交上级归口单位进行复审。

三、往年获资助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

2013年以前获资助的A、B、C、D、E、G类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2014年、2015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应于2016年结题的,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并于5月30日前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汇总。

(一)项目已完成未办理结题的个人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通过网上系统填写、打印)

2.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近三年的学习进修情况、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今后的研究方向等)。

(二)正在进行中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受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说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对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加强跟踪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未能按期完成的个人项目,应提交书面说明。

四、相关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1日(周三)10:00前将新申报项目和往年获资助的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同交组织部,逾期不再接收。

联 系 人: 刘京威              联系电话: 80799026

电子邮箱:zzb@bac.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0日

组字〔2016〕04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