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
件
组字〔201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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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
及党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党章规定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学生离校前,结合毕业生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
二、党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相关规定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由所在学院党总支到组织部集中办理,并负责将介绍信及时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2、为保证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后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高校原则上不再保留毕业生的党员关系。对于确需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学生本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街道出具的暂不接受组织关系证明一份。各总支要做好教育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保证毕业生按时缴纳党费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参加组织生活。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有责任督促接受地党组织及时反馈回执。
4、毕业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学校党委将依据党章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备案。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如果遇到问题或不慎丢失,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去地方、单位或原单位的党组织报告,请求协调解决或补办。
三、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要求
请各党总支对毕业生党员就业去向进行登记,认真填写《2012届毕业生党员名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登记表》,并统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于6月26日(星期二)之前到组织部集中办理,同时将《2012届毕业生党员名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登记表》纸质版(盖章)交到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121),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刘京威老师站内邮箱<20098105>。
相关表格请到北京农学院信息校园平台校内下载区下载。
联系人:刘京威
联系电话:80799026
党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