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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0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将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请各单位负责人做好通知工作,如有意向参加评选的,请参加人94日下午4:30前联系组织部进行报名工作。

联系人:陈良

联系电话:80799026

附件:《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组织部

202093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市人才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人才通20202),今年将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名。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评选当年在35周岁以下(198571日后出生)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就和贡献。

本届评选表彰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倾斜。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一般不纳入评选表彰范围,确需评选表彰的,推荐单位应当提前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一)单位提名

在京高校可通过组织遴选或个人自荐,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推荐人选需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各提名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提名人选。

(二)系统推荐

在学校提名的基础上,市委教育工委汇总各高校推荐名单并对提名人选进行初审,对提名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后,确定推荐候选人人选名单,提交评选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表彰

1.评选工作办公室汇总全市推荐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选,提交“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学科分组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2.评选工作办公室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表彰人选后,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应署名向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逾期或匿名不予受理。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局与市人力社保局会签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表彰。“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获奖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四、申报材料报送

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采用网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材料

各单位、个人需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并将填报数据通过系统提交上级单位审核。个人及各提名单位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评选工作办公室。

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829日—96日,各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918日,各推荐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925日。

(二)纸质材料

评审工作办公室在综合评审会议前组织专家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通过人员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人员名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包括:

1.《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报告》(一式一份,推荐单位起草)

2.《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由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导出)

3.《征求意见表》(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或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他推荐人选不需提供)

4.《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推荐书由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导出,附件需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5.《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拟表彰人选提供)

以上材料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4000121860

QQ800048345

 

 

 

附件:1.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人才通〔20202号)

2.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处

20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