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农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北农党发〔2017〕6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9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计划
根据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党组织统筹考虑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情况,按照2019年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和2019年上半年已发展党员人数,统筹做好2019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进度安排
2019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批次开展,10月31日前和11月20日前集中分别完成政治审查、公示、提交预审材料、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与发展对象谈话、提交入党志愿书等相关工作。
各环节主要提交材料如下:
1.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备案。(2019年9月12日前完成)
提交材料:2019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见附件)。
2.对备案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前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提交发展计划请示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见附件)
4.对组织部批复的发展计划完成公示,向党委组织部提交预审材料,领取入党志愿书。
提交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征求党员群众等意见情况材料、集中培训结业证、政审材料、公示情况材料、其他有关材料(自传、推优表、高级党课结业证等)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6.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7.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报党委审批
提交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备案表
8.发展党员工作线上线下同时开展。
三、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2.拟延长预备期的,要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报学校党委批准。
3.11月20日前,报党委审批。
提交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公示情况材料、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
4.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线上线下同时开展。
四、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
10月21日前,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其他参与发展党员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北京农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指导,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的归档、转出工作。
3.严格按发展党员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完成发展党员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发展计划,认真完成发展党员指标。对于没有完成计划的单位,将在下一年度指标中相应核减。
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日